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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城管杯” 摄影大赛的启事
发表时间:2020-10-12   来源:   责任编辑:王 磊 [打印] [关闭]

  为了展示如皋城市文明与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用镜头记录城市面貌的变化和投身于城市管理的每一位实践者,彰显新时代城管人的精神风采,全面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管理事业的新发展,如皋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城管局、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九届“城管杯”摄影大赛活动。

  一、作品主题 

  以“打造城市精品,争创一流品牌”为主题,以城管队伍建设、城管志愿服务、城市微治理、老小区改造、省宜居示范居住区创建等为主要题材,内容可涵盖城市户外广告、建设工地建筑渣土、流动摊点管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与末端治理,便民疏导点建设管理,公厕革命,生态环境治理,智慧城管建设,现代物业管理等职能工作,能够反映如皋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新人新事新貌,或体现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瞬间,展现城市、小区的新面貌、新变化,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诠释“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的内涵。

  二、参赛人员 

  全市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符合主题,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能够弘扬正能量。

  2.摄影作品采用jpg格式,不低于2兆,需扩印7寸(不需装裱),谢绝电脑合成。

  3.摄影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得多于5(组)幅,每组作品不得多于4幅。

  4.作品须有标题、拍摄地点及简要说明,为2019年—2020年期间拍摄。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5.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如在获奖作品公示期内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来稿一律不退。

  6.如皋市城市管理局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7.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的各项规定。

  四、参赛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五、评奖办法 

  作品征集结束后,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城管局、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市摄影家协会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奖励8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6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400元;鼓励奖20名,各奖励1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及部分作品将在《如皋日报》、“如皋城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上刊登。

  六、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投稿信封正面请注明“城管杯摄影大赛作品”字样,同时将未经压缩的原始文件发至如皋市城管局邮箱。电子邮箱地址:rgcgzfj@163.com。作品寄送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727室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吴晓春,联系电话:0513-87199060,邮编:226500。

 

 

  如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如皋市级机关工委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如皋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 

  如皋市摄影家协会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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