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经市民政局核准的孤儿和享受低保待遇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含职业高中、中专)均可申请资助
为帮助特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市慈善基金会16日给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和各高、初中学校下发《通知》,在全市高、初中学校中开展2017年扶孤济困助学活动。
《通知》明确了此次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一是本市户籍的初、高中(不含职业高中、中专)学生中,经由市民政局认定的孤儿(含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民政局认定的困境儿童);二是经市民政局核准、目前享受低保待遇的高中在校学生(不含职业高中、中专)。
《通知》要求,凡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须提出申请,填写《如皋市扶孤济困助学资助申请表》。《申请表》经学生所在校、户籍所在镇(区、街道)慈善分会审核盖章,并由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统一到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孤儿、困境儿童)、社救科(低保户)核准证明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如皋市慈善基金会。
为使资助工作做到不错、不漏,《通知》还要求此次济困助学工作继续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组织申报,学生所在学校积极协同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通讯员吴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