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岁的石高明是桥港村村民,搬迁安置后住在北郊花苑,平时打理在万顷良田承包的鱼塘,每天往返于万顷良田与小区之间。
10月8日,石高明从鱼塘忙完回家,当他走到离家不远的楼幢前,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他打开一看,里面有近200元钱和其他一些杂件。石高明心想,失主发现自己掉了钱一定会很着急,说不定他会来找,于是石高明就站在原地等失主前来认领,可等了许久,也不见失主前来。怎么办?石高明想既然钱包掉在社区附近,很可能就是社区内的居民,他立刻赶到社区管委会,向工作人员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社区工作人员答应帮助寻找失主,同时让石高明先将钱包保存着,等失主找到后再将钱包交还。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广播连续几天播报了招领启事,终于在10月15日,失主蒋恩如夫妻来到社区办公室,石高明听说失主找到了,非常高兴,二话不说放下手边的工作就赶到社区办公室,在社区服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对了钱包的信息,确认蒋恩如就是失主后,石高明将保存的钱包交到失主的手上,蒋恩如夫妇拿到了失而复得的钱包,激动得紧紧握住石高明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同时还从钱包里拿出现金要酬谢石高明,被石高明婉言拒绝了。石高明说听到失主一句谢谢就足矣,物归原主让他也放心了,石高明还提醒失主平时要注意,小心保管好身上的物品。
石高明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展现了诚实守信的高尚人格,为争做诚信好邻居、弘扬社会正能量树立了榜样。(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