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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我市开展“两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表时间:2020-08-21   来源:   责任编辑:王 磊 [打印] [关闭]

  为全面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眼下,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全市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和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您好,请问您知道自己驾驶的是非国标电动三轮车吗?”近日,记者注意到在城区的主要路段都有交警来回巡查,如果发现有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在主城区内非法驾驶,交警就会上前拦截,在现场,交警对路面查获的“非标车辆”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登记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责令其签署不再驾驶的承诺书。

  近年来,我市针对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局坚持警力下沉、屯警路面,在主城区范围设立10个专项整治小组(每组由交警中队、派出所10名警力组成,共100人)共同开展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如城交巡警中队中队长江锋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给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市民不购买、驾乘非标车辆,同时在公共服务中心、群众休闲广场、商场、超市、市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电子显示屏和居民小区进出口的宣传栏播放或张贴宣传资料。”

  江锋介绍,如皋交警将严查在路面违规行驶的“非标车辆”,将组织固定执法组在汽车站、火车站、大润发、文峰大世界、沃尔玛、吾悦广场、安定街等重点部位,配合流动执法组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在城区开展整治行动,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扣车并予以上限处罚。

  随着夏季到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群众急剧增加。大多数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者不戴安全头盔,存在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高位运行,导致涉摩涉电事故时有发生。市公安机关在开展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的同时,交警结合二轮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工作,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逐车发放宣传资料,实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市车管所副所长樊雨薇介绍,目前交管部门将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全面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登记个人信息、口头警告方式,提醒督促驾乘人员尽快养成戴盔习惯。据了解,9月1日起,交警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此外,电动车如果未登记上牌,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车辆将被依法扣押。樊雨薇介绍:“目前市民在市面上买到的电动车,基本上都是新国标的电动车。一类是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5公里,只要携带国家认证的车辆合格证和车主身份证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就可以进行登记。还有一部分类似踏板车等较大的电动车辆,这部分车主就需要携带身份证、发票和车辆,到我市的农机公司上牌点办理摩托车牌照,这类车辆之后是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的。”

  值得一提的是,电动自行车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现在多人共乘、超重行驶等危险的载人行为却是普遍存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载人也有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搭载人员;年满18周岁,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在整治过程中,市民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代表着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如果人人都不服从交警指挥,那交通秩序将无从谈起,而交通秩序是社会整体秩序的基石,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一旦遭破坏,受害的将是每个人,所以公安机关希望市民理解、尊重警察执法行为,切勿采取极端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共同建设好、维护好全体交通参与者和执法工作者辛苦打造出的道路交通环境。

  □融媒体记者徐曼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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